上海市建设协会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会员的单位:
根据《沪职鉴中心函(2021)120号关于同意上海市建设协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备案的函》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上海市建设协会作为经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负责在国家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内组织开展技能评价工作;
协会将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原则承担主体责任;
协会将接受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督导。
二、认定职业(工种)范围
本次认定职业(工种)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收录且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技能类职业(工种);
装配式建筑施工员,五级/初级
具体职业(工种)及等级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情况动态调整。
三、认定工作安排
认定时间:2021年12月起拟每月定期开展认定工作;
认定方式: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证书发放: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由协会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全国通用可查询。
四、申报条件与程序
申报条件:
会员单位年满16周岁且符合相应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的申报条件;
申报程序:
单位集体申报或个人自主申报;
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五、收费标准与补贴政策
认定费用
500元/次(收费明细参见测算费用公示)
六、质量监督与管理
协会将建立完善的考评员、督导员队伍;
认定过程将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对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联络方式
联系人:刘念界
联系电话:021-55960773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设协会
2021年12月01日